授權地方留住熟悉學生的老師!代理教師再聘鬆綁有望
近年代理教師招募困難,教師人力穩定成為115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焦點。地方政府提案放寬代理教師再聘限制,並檢討偏遠地區教師久任獎金制度。
115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在新竹縣登場,中央地方共同簽署承諾書。教育部提供
115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第二天進入提案討論,今年四項提案中有兩案聚焦教師人力議題。台北市、桃園市共同建議教育部放寬代理教師再聘次數限制,以因應近年教師甄聘不易與代理教師流動率問題;台南市則提案檢討偏遠地區教師久任獎金制度,認為現行機制已與留才目的出現落差,應重新檢視發放標準。
地方盼鬆綁代理教師再聘 教育部研議修法增彈性
依現行規定,經公開甄選、聘期三個月以上且具合格教師證書的代理教師,在服務成績優良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最多只能續聘兩次;僅在重大災害或傳染病等特殊情況,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不受限制。
桃園市教育局長劉仲成提案指出,近年教師缺額擴大、代理教師招募困難,加上教學與行政工作日益繁重,學校普遍面臨留才壓力。若學校必須重新公開甄選,不僅增加行政成本,也可能讓已熟悉學生、家長與校務運作的代理教師離開,影響教學延續性。
對學生而言,教師是否穩定,也關係到學習能否順利銜接。從課程安排、班級經營到親師溝通,都需要時間建立默契;若教師頻繁更替,孩子除了要重新適應不同的教學方式,家長也得重新建立與老師的溝通關係。
劉仲成說,代理教師是否續聘仍須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把關,且採一年一聘,學校本就保有是否續聘的彈性,因此建議教育部放寬再聘次數,或增列更多經主管機關核准即可不受兩次限制的特殊情形,讓各地方政府能依實際師資需求保留優秀人才。
教育部:授權地方彈性辦理 留住熟悉學生的老師
國教署長彭富源今在會議現場允諾,認同地方政府提出的建議,認為在維持正式教師聘任為原則下,仍應賦予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的彈性,對於離島、偏鄉等特殊地區,可由主管機關依實際需求評估放寬代理教師再聘限制。
彭富源說,教育部將研議修正相關聘任辦法,增列授權地方政府認定特殊情形的規定,讓地方在符合法規授權下,得依師資需求及聘任困難程度,彈性辦理代理教師續聘。他強調,各縣市最了解地方師資現況,教育部希望透過制度調整,讓地方有更大的聘任空間,穩定教學現場。
久任獎金發放標準掀討論 地方盼依師資困難度調整
除了代理教師議題外,台南市教育局也提案檢討偏遠地區教師久任獎金制度。台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主張,久任獎金應回歸「留才」目的,改以各校「人力流動率」及「師資遴補困難度」作為認定依據,而非直接依偏遠、特偏或極偏學校分類發放。
鄭新輝也提到,當前局勢是都會型的大型學校沒人要去,反之眾人競相投入規模較小、有可以領久任獎金的偏遠學校,「這個制度是有問題的」。
對此,教育部人事處回應,現行久任獎金法源依據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若與偏遠學校認定機制脫鉤,恐影響制度一致性及全國公平性;此外,偏遠學校的人力流動率及遴補困難度難以客觀量化,因此仍需審慎評估,暫不建議調整現行制度。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久任獎金制度的初衷仍是穩定偏鄉師資、維護教育品質,但台南市提出的情況是否屬個案,或已是各縣市普遍現象,仍需進一步釐清,因此決議請教育部國教署邀集各地方政府共同討論,全面檢視制度運作情形及是否有因地制宜調整的必要,再研議後續方向。
近年各縣市教師甄選屢屢出現招募不足情形,代理教師已成為不少學校維持正常教學的重要人力。對家長而言,代理教師再聘制度看似人事規定,實際上攸關的是孩子是否能在熟悉的教學節奏中持續學習。教育部研議授權地方增加彈性,能否兼顧聘任公平與師資穩定,讓學校留住優秀教師、降低學生因教師更替反覆適應的情形,將成為後續修法的重要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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