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打造國家級兒少遊戲政策 守護孩子無邪笑容
隨著科技與社會的變遷,兒少的休閒活動方式已大幅改變,3C產品取代了傳統的遊戲模式,如何讓孩子在學校與家庭中獲得更多自由探索與遊戲的機會,已成為當前的重要議題。我們又能如何為孩子們創造一個更具支持性的遊戲環境?
許多孩子最常參與的休閒活動是打電動玩具或手機遊戲,在學校才更常有機會運動、遊戲。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本文重點摘要
新學期開始已逾半個月,回顧過去珍貴且短暫的暑假時光,各位爸爸媽媽是否已讓孩子們充分遊玩嬉戲?抑或是返校上學後才正要開始呢?
這樣的提問,看似有些弔詭,但並非毫無憑據。
兒少遊戲現況與學校角色
根據衛生福利部「111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統計,我國少年(12 歲至未滿 18 歲)最常參與的休閒活動為「打電動玩具、玩線上遊戲或手機遊戲」,平日每天上網時間,近半集中於「1 至未滿 4 小時」(49.6%),假日平均上網時間,則以「4 至未滿 7 小時」者佔比最高(29.4%)。此外,少年最常運動的地點與時間,主要為「學校」及「體育課」。
學齡兒童參與同項休閒活動的比例,亦達 33.7%,僅次於「看電視」(58.4%)。平日上網時間,未滿 1 小時者有 66%,但在假日時,則集中於「1 至未滿 4 小時」(48.2%)。從這些數據可見,3C 遊戲已成為兒童及少年(下稱兒少)最主要的休閒活動類型。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社會少子女化與高齡化、生活型態的轉變,以及中產階級的逐漸萎縮,這些因素無疑地深刻影響兒少休閒活動的選擇。倘若父母未能替孩子購足玩具、安排才藝班、營隊活動,或提供戶外遊憩的機會,那麼 3C 遊戲藉其低成本與高便利性的特質,產生如上兒少現象,也就不足為奇。
此外,我們如將兒少主要依賴學校體育課進行運動的情形,與上述 3C 遊戲現象一併考量,若希望提升孩子自由探索與遊戲的機會,學校在此方面,勢必需要扮演起更加積極的角色,透過妥善規劃學生的在校作息,以實踐國家對於兒童遊戲權的保障。
遊戲作為一項國際人權
已有許多不同領域的文獻一致指出,遊戲能促進人的創造性、想像力與洞察力,並培養互動合作、衝突解決與思維決策的能力。遊戲對於兒少身心發展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註1)
為將「遊戲」視作一項基本人權而加以保障,聯合國大會於 1989 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承認」兒童有權從事適合其年齡的遊戲與娛樂活動。2013 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通過「第 17 號一般性意見」,詳細闡明這項權利的目標、內涵,及其對於兒童生活的重要性。
此外,2006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則在前述規範之上進一步規定,國家應「確保」身心障礙兒童與其他兒童平等地參加遊戲等活動。
我國於 2014 年通過這兩項公約的施行法,以完成公約的內國法化,並明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時,應符合公約相關保障規定,並積極促進這些權利的實現。
國家報告的檢討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所載 (註2),於上述權利保障段落裡,中央政府已推動的措施略有:
- 「校園課程彈性化與多元」:確保兒少在校擁有足夠的自由活動時間,並向家長、老師宣導課業減壓的觀念。
- 「遊戲設施安全保障」:透過法令與補助計畫,要求兒童課後照顧中心設置遊戲或休憩空間,並改善幼兒園及公立國民小學遊戲場。
- 「兒少參與文化活動」:結合國立社教機構與各級學校,提供入館參觀學習及參與藝術教育活動之機會。
復依「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國際審查委員會所作建議略為:
- 針對兒少缺乏休息、遊戲及休閒活動時間的問題,建議持續向家長宣導,說明其對孩子發育及健康的負面影響。
- 建議引進相關立法,要求各級政府確保兒少遊戲與休閒的權利獲得解決。
- 在城鄉發展政策及規劃過程中,應徵求兒少意見。
日本民團建言之啟示
為構築兒童遊戲的願景與戰略,日本一般社團法人 Tokyo Play 曾提出政策建議,這些觀點應可供我國政策研議時參考,其內容包括:
- 針對兒童遊戲環境進行調查,以全面了解有關兒童遊戲的實際狀況。
- 持續向育兒家庭、一般社會大眾推廣遊戲的價值,醞釀寬容的公民意識。
- 透過「推廣先進事例」與「有效活用公共空間與設施」,以充實遊戲環境。
- 針對相關專業人員,整備專業培訓與教育體系,並形塑安定的雇傭環境。
- 透過「促進兒童參與」及「培育傾聽兒童意見的專業人才」,構築聽取、反映兒童意見的機制。
- 於地方自治團體內設立專責部門與配置專業人員(協調員),並為非專責部門相關人員提供培訓機會。
分析我國「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之行動回應表」所載內容,關於兒童遊戲權的續處情形,涉及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數位發展部及內政部等機關權責範圍,其面向含括:遊戲空間、遊戲設施、遊戲安全、遊戲意識推廣,與兒少遊戲政策參與及表意等層面。
由此可知,各該中央行政機關已投入相當資源改善兒童遊戲環境,但仍存有許多未盡完善之處。據了解,為進一步優化兒少遊戲環境,行政院已展開「國家級兒童遊戲政策」的研擬工作,並欲透過跨部會合作機制,共同推動政策,筆者欣見政府承擔起此項人權保障的國際義務。
未來,政府應以「人權保障」的高度,參照前述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結合國內外推動經驗,於當前之基礎上持續挹注所需資源,建置及改善遊戲空間與設施設備,強化遊戲安全機制,以期充實兒少遊戲機會,守護每位孩子純真無邪的笑容。
(註1) 〈為何學齡前兒童,玩遊戲都不照規矩來?〉一文,黃瑽寧醫師指出,遊戲在孩子不同時期具有相異的作用。此外,透過遊戲,還能及早發現、治療孩子可能發生的身心理問題。
(註2) 除報告所載外,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曾與作家合作推出專書,以推廣遊戲的重要性,並引導孩子建立正確的遊戲素養觀念。請參閱〈讓孩子從爭論變討論《溜滑梯是誰的?》 從社家署繪本體會「分享」讓遊戲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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