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入校園,教育人員應備素養及應對方針
校園事件調查案愈來愈多,你知道如何應對嗎?曾任桃園市校園霸凌防制因應小組成員、桃園市性平調查專業人員、教育部中央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成員等的張金章主任為文分享教育人員針對6大法規應具備何種素養及應對方針。

法入校園,教育人員應備素養及應對方針。整理製表:張金章主任
自109年新版《教師法》及《霸凌防制準則》公布後,校園事件調查案暴增,
據教育部校安資料庫資料顯示,112年性平、霸凌、校事會議開案調查案超過兩
萬件。
而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公布新版《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同年5月10日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
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面對動輒進入調查程序之校園衝突,以及性
平、霸凌、校事會議、職場霸凌、教保條例、不適任校長六套法規,教育人員應
具備何種素養及應對方針,係本文探究重點。
一、友善學校優質領導,預防重於調查
筆者從事校園事件調查工作,歸納易生校園事件學校之共同特徵:行政人員流動率高經驗無法傳承、老師受繁文縟節專案羈絆無法關照孩子、行政領導無方校園氣氛不佳、處室本位彼此掣肘等。
優質教育領導人應首重營造友善和諧校園,讓師長用心、家長安心、孩子盡心,當學生處於可控情境下,學習才有可能發生。
二、提升教育法學專業,設立專責機構
因教育人員養成缺法學素養,然法入校園為時代趨勢,除與時俱進提升自身性平、霸凌、校事會議、職場霸凌、教保條例等法學知識外,主管機關應當建立教育法規諮詢中心,培育具教育及法學專業實務人才,供各校諮詢處理實際難題。
三、伸張個人權利同時,反思教育本質
教育的本質是允許學生犯錯,在錯誤中學習。然少數教育利害關係人拒絕溝通對話、甚至將調查當成整肅對方工具,筆者曾處理當事人互相投訴,校方同時開立性平、霸凌、校事會議、職場霸凌四種調查之案例,幾乎癱瘓全校行政量能。
教育應當教導孩子在衝突中學習、對話、退讓,而非事事興訟。
四、熟稔教育法規,恪遵程序正義
法入校園,面對不同樣態的校園事件,適用法規、接案單位、受理天數長短、審議單位、調查小組組成、拒絕調查罰則、申復權有無、調查期程等均不同。教育人員亦應與時俱進,熟稔各式教育法規,方能妥善應對「程序不備,實體不論」之校園事件。附件係作者針對各式校園事件處理程序對照表(註)。
校園事件調查對於法治教育之紮根有其意義,但國人法治觀未成熟,面對校園親師生衝突往往拒絕溝通,直接訴諸調查,密集開立小型校園法庭撕裂親師生信任關係,其實無益於孩子學習。如何讓學校回歸教育功能,於前端防制,調和衝突,是教育合夥人重要課題。
附件:各式校園事件處理程序對照表
編按:張金章主任整理各式校園事件處理程序對照表,詳盡比較各種校園事件調查的處理流程,唯各縣市政府訂有「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對於校園事件調查補助規定也不一,本文與本表皆以桃園市為例。
由於表格資訊量多,網頁呈現之字體大小受限,為方便讀者閱讀,《翻轉教育》團隊協助整理為 PDF 檔案供讀者參閱。詳見:各式校園事件處理程序對照表
各式校園事件處理程序對照表-1。整理製表:桃園市平鎮區祥安國民小學教務主任 張金章 製圖:施雲心
- PDF 完整好讀版:各式校園事件處理程序對照表
說明:
- 常態編班準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 性平調查專家學者=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專家學者
- 霸凌人才庫=中央霸凌事件專業調和及調查人才庫
- 校事會議人才庫=中央校事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
- 各縣市政府訂有「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本文以桃園市113.12修訂版為例(如: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案件處理辦法)
- 各縣市政府對於校園事件調查補助規定不一,本文以桃園市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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