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選擇權是基本人權!連署支持自學學費補助向下延伸國中小學

全台灣180萬名國中小學生就學權益的《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本週將送立法院審議,但本次修法當中,跟實驗教育學費補助有關條文,正面臨被刪除的危機。若不希望未來實驗教育M型化,成為專屬資產階級才有的教育選擇權,而是每個孩子,昶心蒙特梭利機構創辦人張淑玲邀請各位一同參與連署支持。

教育選擇權是基本人權!連署支持自學學費補助向下延伸國中小學。圖片截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教育選擇權是基本人權!連署支持自學學費補助向下延伸國中小學。圖片截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本文重點摘要

我們要支持讓參與或選擇實驗教育的學生,也能有平等的接受政府對於國民義務教育的學費補貼。

因為我們不希望未來實驗教育 M 型化,成為專屬資產階級、有能力付每年10萬以上學費的家庭才有的教育選擇權。我們希望每個孩子,當他有需要,都有機會選擇適合他的、多元的教育可能。

但本次《國民教育法》修法當中,跟實驗教育學費補助有關的條文,正面臨被刪除的危機。這影響的不只是現在參與實驗教育的學生與家長,這更關乎每一個學生。因為你不知道,何時你的小孩會需要選擇實驗教育來達成你們的教育理想與目標。

學費的補助是我們落實教育選擇權最重要的一哩路。實驗教育不應該在政策偏頗下,被迫成為少數人的權利,讓政府的放任與不作為,加大教育階級落差。政府有責任彌平這個差距,實現教育真正的公平與正義。

因此,這次不管你的小孩在哪裡就讀,各位都應該好好關心這次修法!

《國民教育法》上次修法是在民國105年。時隔7年再次修法,當然是因為這幾年間教育環境的急遽改變,新增的議題五花八門,舊的法規已經無法適用新環境,所以這次修法幅度之大,是近年來少見。

這可從教育部去年5月12日提請行政院會通過由教育部擬具的國教法修正草案,原本只提案修正22條,到最後修法條文大增到60幾條可以看出各方意見之重視,讓這關乎全台灣180萬名國中小學生最重要的基本大法,成為影響我們未來國民教育政策最重要的一次修法。

在今年4月17日 國教法初審已經通過大部分條文,當中僅有實驗教育、學生申訴機制等4條文無共識,保留至黨團協商。這當中被輕忽,被誤以為僅關乎少數特定族群的國中小學實驗教育學費補助案,就混雜在第六條文當中被擱置。

爭取實驗教育學費補助常見的誤解

過往每每試圖爭取實驗教育學費補助時,我們常聽到各種迷思與誤解。這些迷思與誤解甚至是連教育主管官員也常常混淆不清政策精神與實施現況,導致誤導政策的正確辯論,影響公共教育公平與正義的實踐。

例如在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關於國教法修法條文二讀討論時,王婉諭委員在會議當中提及已經多次跟教育部溝通關於國中小實驗教育學費補助一案。教育部的回應是因為國中小的學費補助會跟學校費用連動(聽不懂這中間的關聯性),所以無法將補助回歸到個人身上。

王婉諭委員在會議中質疑,認為這不應該成為理由。因為現況是高中階段實驗教育補助就是回歸到個人申請者身上。

這當中教育部一直說不清楚講不明的是,國中小乃是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政府為確保國教階段全民教育機會之均等,甚至在103年頒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 肆 基本內涵」內載明國中小免學費政策。甚至因為此基本內涵,加碼推動高中職免學費。這也是為什麼高中階段選擇實驗教育的學生可以享有同等於私立高中職的補助,每學期補助可以申請達22,000多元以上。

高中階段尚且只是十二年國教而非義務教育階段,政府都願意為確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揭櫫之普及、義務、非強迫入學、免學費之精神,願意為高中實驗教育階段的學生提供政府補助,卻不願提供尚在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內的實驗教育學費補助,此一邏輯真是錯亂不已!

除此之外,4月17日 國教署回應此問題的的另一種答覆,更是突顯政府官員心中完全不理解「教育選擇權」的真正概念。

在回覆王婉諭委員的問題時,國教署的回應指因為在國中小階段,政府已經提供足夠多的公私立學校,不像高中學校普及率不夠高,所以政府補助高中職實驗教育學費而不補助國中小階段。

這真是一個狡詐的回應並進而偷渡閃避此一問題的核心。

教育選擇權是我們重要的基本人權之一。是基本人權,不是什麼特殊權利!

教育選擇權賦予家長或學生可以主動並且自由地選擇其所想要的教育模式。是一種自由意識的展現,而不是一種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政府有責任確保教育選擇權不受侵害

落實教育選擇權,政府的責任要確保的是此一基本權利不受侵害,並要確保機會與資源分配的公平與正義。

政府不能隨意用政府已經提供足夠多的公立學校,所以選擇體制外實驗教育者就(活該)不配享有政府資源的分配與保障。

國教署在會議上的回應方式凸顯出主管官員將教育選擇權貶抑成為一種少數人的特殊權利,這種心態真是踐踏這個基本人權。

而立法院作為保障憲法賦予人民權利的最高立法機構,對於這種幽微的踐踏人權一事,竟然無法分辨,真是令人惋惜!

實驗教育學費補助保障的是每一個學生未來參與實驗教育的權利與機會。 我們雖然在2014年通過了實驗教育三法,但在精神上,我們一直切割這個法案族群並將視之為化外之民,卻忽略這種差別對待早已有歧視並違憲之虞。

這些年來若不是民間的實驗教育工作者帶動改革風潮進而影響體制內加速改革腳步成為當政者的施政政績,台灣的教育恐怕還在轉型道路上難以踏出一步。

參與實驗教育的家長不僅要承受各種風險,作為政府繳稅稅基最中堅的一份子,不僅無法享有該有的教育資源,更因此要負擔高昂的實驗教育學費,這何嘗不是另一種剝削。

搶救國教法第六條修法,保障並落實真正的教育選擇權,從爭取實驗教育學費補助開始。為你的孩子保有參與實驗教育的權利,請大家發動連署附議,支持實驗教育學費補助向下延伸到國中小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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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玲(Amber Chang) 張淑玲(Amber Chang)

昶心蒙特梭利實驗教育負責人

成立昶心蒙特梭利,是台灣早期投入實驗教育的先驅。主張蒙特梭利不應該只是移植國外的教材教法,致力於創造台灣本土的蒙特梭利教學,尤其是在國語文教學上著墨最多。面對蒙特梭利的商業化,她更關心實驗教育未來在社經階級上可能造成的影響,期待國教創新能夠加速,台灣能夠逐步建立自己本土的教育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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