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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校外教學要將心比心
許多學校的校外教學實施辦法,要求校外教學應避免玩樂、實施地點應有教育意義,例如法院、養老院、博物館,甚至應勸導身體孱弱者請假。張道榮老師分享自己帶班時,是如何將心比心的舉辦班上孩子的校外教學。
辦校外教學要將心比心
數年前因為做研究所論文,我收集了許多縣市教育局版和許多學校版的校外教學實施辦法。當時最讓我震驚的是,理應觀念開放的教育,或基於安全考量,或基於教育使命感,紛紛在大人「自以為是」之後把許多過時的價值給加了進去。
例如「校外教學應避免以玩樂性質」、「校外教學實施地點以法院、養老院、孤兒院、焚化爐、博物館等為範疇」、「應勸導身體孱弱者請假在家」⋯⋯。問題是,連我們大人都需要玩樂消遣,你怎麼可以規定最需要玩樂的國小兒童不能多些玩樂機會;問題是,實施辦法裡表列的地方連大人都覺得無聊都不想去,你怎麼可以規定兒童只能去這些地方;問題是孩子的身體天生或後天孱弱不是他的錯,你怎麼可以如此現實的叫他別來,只為了減少一兩個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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