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網路性剝削|每天有2名兒少私密照外流,品學兼優的孩子也受害

根據衛福部統計,近三年的兒少性剝削案件,受害人每年破千人,有超過一半皆是在網路上被誘騙、要脅的狀況下,自拍照片後傳給加害人,等於每天有兩名未成年人的私密照外流,而且小學生也受害。

▲ 兒少網路性剝削|每天有2名兒少私密照外流,品學兼優的孩子也受害。施雲心製圖

▲ 兒少網路性剝削|每天有2名兒少私密照外流,品學兼優的孩子也受害。施雲心製圖

本文重點摘要

>>認識網路惡狼—破解網路兒少性剝削陷阱

小米剛升上國中,課業變的繁重讓他有些適應不良,加上新學校人際關係交友不順,迷上了賽車網路遊戲。賽車遊戲裡的小米結識許多網友,其中有人慫恿他下載交友app來聊天,不疑有他的小米覺得無傷大雅就下載且開始和許多男網友聊天。原以為只是單純的情緒發洩與陪伴,卻因此踏入深淵。

有位名叫阿森的網友,自稱是大學生,和小米聊的特別起勁,兩人不久後就以老公、老婆互稱對方。阿森也主動傳了自己的照片給小米,一雙大眼睛的帥哥照,立刻擄獲小米的心。「你也傳張照片來吧!」阿森這樣對小米說。「可是我微胖,一點也不可愛」,小米邊說邊傳了照片過去。「微胖的女生最可愛,抱起來最舒服」,阿森說。

小米第一次被帥氣又熱情的網友追求,覺得很開心。他覺得自己被關心、疼愛,生活似乎變得不那麼枯燥了。直到有天,阿森告訴小米,他最想跟小米做的事,就是傳送性愛照片,「老婆就是要滿足老公」、「你要滿足我,或是失去我?」、「你可以去廁所拍一張沒穿衣服的照片嗎」.....。

以上為今年二月,一名國中生家長帶著孩子到兒福聯盟求助的真實故事。

「想不想當模特兒?」、「要不要做網路約會兼職賺點外快?」南韓N號房利用加密通訊軟體進行集體性犯罪的網路組織,受害者一共有 74 位女性,其中更包括 16 名未成年人、最小的受害人是 11 歲的國中生。駭人聽聞的網路犯罪,引起全球討論,南韓更打算修法遏止這樣的歪風。

N號房事件,離我們並不遙遠

鄰近南韓的台灣,其實也有類似的故事傳出。7月2日有新聞報導指出,一名男子以遊戲點數當誘餌,誘騙數10名的12歲以下兒童拍攝並直播裸體、自慰畫面,警方正朝兒少性剝削方向偵辦中。

兒福聯盟政策部主任李宏文也分享,今年二月有一名國中生被家長發現可能有和網友互傳私密照片的情節,網友利用這名國中生小米在現實生活中人際關係不順利的缺口,和她談戀愛,互稱老公、老婆,「一開始先傳正常的照片,之後就希望互傳私密照」,李宏文引述兩人在交友軟體的對話,像是:「老婆就是要滿足老公」、「你要滿足我,或是失去我?」、「你可以去廁所拍一張沒穿衣服的照片嗎」……。

在台灣,每年都有破千件的兒少性剝削案件發生。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杜瑛秋根據統計推估,全台有約3萬2千名未成年人,曾遭私密影像外流,其中四成六外流的影像,是由兒少自拍所產生,近七成的兒少是在被誘騙、要脅的狀況下,自拍照片後傳給加害人。

像是這樣未成年人的私密照外流的情節,在法律上屬於《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的犯罪行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身是《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法規名稱將原有「性交易」修正為「性剝削」,是將所有對兒童及少年有對價的性交易行為,皆歸屬為性剝削。

過去,「性交易」的說法可能會讓人誤解為兒少是出於「自願」,但「性剝削」一詞,是將兒少視為被害人。此外,這更是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4條及《兒童權利公約關於買賣兒童、兒童賣淫和兒童色情製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將這種透過利益交換而侵犯兒童少年的行為,視為對兒童少年的「性剝削」,是一種犯罪行為。

隨著科技與時代進步,侵犯兒少身體權益的犯罪手法也日新月異,舊法規已不足夠。除了法規名稱的正名,更重要的是,2017年修訂上路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除了包括原條例中規範的「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外,也擴大到利用兒少從事色情表演以供人觀覽,並且將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色情物品納入性剝削範疇。換言之,兒少性剝削不再只有過去的「對價性交」、「坐檯陪酒」的犯罪才是犯罪,若是以各種方法取得未滿18歲兒少的私密照,也算違法。

根據衛福部統計,2017年《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正式實施以來,每年有近七成的兒少性剝削是透過網路來進行犯罪。犯罪類型除了較為傳統的「坐檯陪酒」、「對價性交」的兒少性剝削,另一種以兒少色情影像相關的犯罪,包括拍攝、製造及供人觀覽等,也有上升的趨勢。2017年有600件、2018年有618件、2019年有753件。換言之,每天就有近兩名孩子和小米一樣墜入網友的陷阱受害。

 

犯罪的樣態增加,案件也從過去300-500件增加到每年破千件。細看兒少性剝削的受害兒少統計裡發現,受害人的結構裡,15歲以下的受害人比率增加。過去受害人年齡多為15至18歲,約占七成;但近年來,15歲以下的受害人逼近五成。2017年以前,12歲以下的受害人比率平均為1.3%,但是自《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正式實施後的三年,比率躍升為5.6%、7%、6.4%。12-15歲的受害人,也從過去三成的比率,增加為四成,在2017年之後,比率分別為41.9%、35.7%、42.1%。

此外,受害人的性別雖然是以女性居多,但是男性的比率也增加。2017年之後,有超過一成的受害人為男性。

受害兒少的年齡下降、男性增加,或許也和新增加的犯罪樣態相關,沖淡了過去「坐檯陪酒」的傳統性剝削以15歲以上女性為主的被害人圖像。卻也帶來另一個危機,那就是——任何人都可能受害

「在兒少案件裡,是沒有性別的。」婦女救援基金會副執行長杜瑛秋對數據變化顯得很冷靜,「現在孩子是網路原住民,在網路的交流容易,不只是女生會在網路上被誘騙,男生玩網路遊戲也會遇到惡狼」。杜瑛秋建議,像是電腦、網路安全的教育都要向下衍伸。

兒少自拍私密照後更大的危險是性侵

兒少如何被誘騙、自拍私密照片傳給對方?比較常見的手法是加害人假意和青少年成為網友,取得信任後再以情緒勒索的方式取得。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談到,這些「網友」會漸進式的取得青少年的信任,可能從孩子喜歡的偶像、網路遊戲等接近被害人,投其所好,建立共同的興趣、話題,或是假裝成同齡的朋友,以男女朋友或是知心好友的身份,和青少年建立關係。要求私密照時則往往會用「不要告訴父母就好」、「我對你這麼好,為什麼不答應我」、「不答應就不理你了」等話術,讓青少年為了維持友好關係而步入陷阱。

李宏文舉例小米的真實案例,表示小米和網友阿森大約三天到一週的時間就互稱老公老婆,而且阿森會先傳自己的照片給小米,再要求小米回饋,「阿森不會死纏爛打,他丟下一句『你要滿足我,還是我去找別人』,接著會消失一下,給小米一些思考的時間,等小米回答他『滿足你』」。「他們的誘拐是有步驟,而且軟硬兼施,讓被害人不知不覺的沈淪」,李宏文說,加害人的手段高竿,恐怕是連成人也抵擋不了。

然而,加害人在取得私密照後,可能以一張私密照威脅受害人拍更多照片;或是強迫約見面、性侵受害人。

私密照受害人不一定來自弱勢家庭

「青少年的成長階段需要同儕認同,需要有人陪伴、鼓勵、支持、讚美」,網路內容防護機構(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work, 簡稱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說,但往往這個階段的孩子受限於學校和家庭的價值觀是以升學為重,容易讓學業成就較低的孩子,感覺被排擠,如果家庭也沒有好的支持系統,就很有可能寄託於網路,在網路上拓展人際、尋求認同。「孩子的內心有缺口,就很容易被利用,只要稍稍投其所好,就容易被觸動」,劉昱均說。

陳逸玲也說,透過網路索取私密照的被害孩子,「找不到特定的脆弱因子」,唯一可能的共同點是有情感上的需求,渴望被認同、希望被肯定。

也因此,在這種私密照外流的犯罪行為中,受害者並不一定來自弱勢家庭。「通常私密照被散布的被害人,家庭功能都不算差,也和孩子關係良好,是中產階級家庭為多」。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孩子就是被誘騙,家長也可能不清楚孩子在網路上做什麼。「多數人以為是脆弱家庭才會發生的事,但我們也看過許多是品學兼優的孩子。」劉昱均補充。

此外,青少年正處身體發育的階段,對性也充滿好奇,如果缺乏引導,也容易成為加害人攻擊的弱點。勵馨基金會認為,要真正預防孩子收到性剝削的傷害,要從情感教育談起,尤其是校園的性別教育,才能真正預防網路誘拐。

熟人也可能犯罪

尋求認同的心情,成為青少年在網路世界裡的弱點,也讓他們即便在現實世界也是危機四伏。兒少團體不約而同的說,網路固然恐怖,但兒少私密照的外流有時候並不一定來自網路上的陌生人,有時候是熟人的犯罪。

熟人犯罪的共同點是一開始有可能是「合意拍攝」,但是照片卻在事後遭到散布,最典型的就是「報復型色情」。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李翠玲表示,有些性私密影像是前任男女朋友的紀念照,但是分手後就成為威脅的手段,要求給錢或是繼續交往或是索求發生性行為,否則就要散布給周邊朋友或是上傳網路。

去年六月,便有一名國中男生,因為「被分手」後心有不甘,將女同學私密照、自慰影片傳給多名同學。其中一名男同學收到後,再傳給其他人觀看。法院審理後,判決兩名男同學與家長須連帶賠償女學生。

「有些有可能是同學彼此間好奇或者同儕關係」,許芝綺表示,「分享秘密」成為青少年的互動模式,「我拍給你,你也拍給我」,但往往照片被其他人發現後,就有可能散布出去,「甚至是散布到色情網站。」

劉昱均也舉例,現在手機拍照方便,拍私密照或是裸照就變成了一種友誼的證明,青少年可能會在畢業旅行時拍攝私密照,作為閨蜜間的小秘密。

熟人的性剝削犯罪也往往讓受害人承受莫大壓力,一旦照片流傳出去,「被害人會擔心大家對他指點,不敢去學校,一旦傳到網路上,可能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的散布,甚至時間過很久還在流傳」,李翠玲說。許芝綺也補充,有些受害人會出現憂鬱傾向,走在路上也覺得每個人都看過他的私密照,或是出現失眠等症狀,「私密照散布的影響是一輩子的」

劉昱均認為,同儕關係對孩子很重要,孩子可能擔心友誼決裂、無力反駁而選擇拍攝。「除了要孩子『不要拍』,或許也該教他們,如何拒絕後還能維持友情,什麼是正確的愛情觀、友情觀,才能真正避開危險」。

接住網路世代的孩子,兒少保護不需要理由

有7年辦案經驗的台北市婦幼隊偵查佐許涵寧回想起有次辦案,一位受害少女的媽媽得知女兒拍私密照外流,崩潰大哭接近昏倒,把許涵寧的手掐著發痛;李翠玲暗地關心司法判決後的受害少女,得知他們漸入佳境、努力找回生活步調;劉昱均在協助受害人下架散佈出去的私密照後,收到受害家庭傳來感謝,附上一張回到日常的生活照。「確實滿多事情都不在我們的業務範圍,但往往也是這些事情讓我覺得工作滿有意義的」,許涵寧像是替所有兒少服務的工作者說出心裡話。

「兒少保護的必要性不需要有什麼理論,他們是未來要撐起國家社會的人,理當要保護他」,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高玉泉說的理直氣壯,也期待政府能用更強而有力的作為,接住網路世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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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益勤 張益勤

張益勤

親子天下記者

一個相信用心感受就能成就大事的小小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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