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教育法是否能為偏鄉留住好老師?

全台灣中小學1/3是偏鄉學校,偏鄉中小學老師平均年資不超過5年,代課老師年年換,且平均每年招募3次以上才能找到老師。偏鄉教育法是否真的能夠找到適合的老師?

▲  「全國偏鄉教育巡迴論壇」經過9場分區論壇,今天在台北舉行最終場,公布偏鄉教育現況調查結果。教育部長潘文忠(左三)到場致詞,左起依序為立委張廖萬堅、立委吳思瑤、部長潘文忠、立委鍾佳濱、立委何欣純、立委許智傑。曾千倚攝

▲ 「全國偏鄉教育巡迴論壇」經過9場分區論壇,今天在台北舉行最終場,公布偏鄉教育現況調查結果。教育部長潘文忠(左三)到場致詞,左起依序為立委張廖萬堅、立委吳思瑤、部長潘文忠、立委鍾佳濱、立委何欣純、立委許智傑。曾千倚攝

歷經四個會期討論的「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簡稱偏鄉教育法)」,明天(25日)即將進入立法院審查。「全國偏鄉教育巡迴論壇」最終場今天(24日)在台北舉行,多數與會者支持偏鄉地區建立專案聘任教師制度,在地直接培訓、任用和考核,有助於偏鄉穩定師資,更有效的幫助學生。但如何為專聘教師品質把關、為在地的老師和校長增能,讓偏鄉留住適合的老師,也同等重要。

別讓孩子年年問:老師你會不會回來?

「全國偏鄉教育巡迴論壇」經過9場分區論壇,今天公佈偏鄉教育現況調查結果。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從事教育多年,很少見到這樣的歷程,有19位立委希望為明天要送審的法案,提供建言並成為立法依據,讓教師透過法制化,得到更多實質上的支持,真正做到保障學生受教品質;很多一線教育人員也都期盼法案盡速通過,讓未來偏鄉的孩子不用年年問:「老師,你會不會回來?」

這場大型論壇和全國大調查由19位立法委員共同發起、9所師培大學協辦,針對全國1,120所偏遠學校發放問卷,回收率達八成,同時也在各分區場次做意見調查統計(有效問卷401份,回收近九成)。發起人立委鍾佳濱辦公室說,過去教育部並未針對偏鄉學校的情形,進行細部的了解與調查,這次大規模的「偏鄉教育現況調查」問卷顯示,偏遠地區學校的師資有下列特點:

1.班級數規模小,聘用師資的任課科目不平均。

2.大多代理教師需經三招(三次招募)以上才聘得到

3.無論正式或代理老師在偏鄉服務的年資都偏低,多數老師留不久。

這個調查顯示偏鄉學校的師資困境,影響了學生的受教權。而9場分區論壇中,多數與會者認為改善偏鄉教育的重要策略是「改善偏鄉外在條件因素」(包括住宿、交通、津貼或加給)及「師資員額的管控」。

偏鄉老師年資平均不到5年

參與這項調查的政大教育系主任郭昭佑分析,偏鄉正式老師平均年資不到5年,代課老師更是一年一換,從正式老師到代理教師都缺人。主科之外,音樂、美術、體育最缺老師,因此多數的偏鄉老師只能被迫非專長授課,相對的教學負擔加重,教學品質也就低落;在少子化之下,各地方政府做員額控管,都保留至少百分之五的比例,不聘用正式老師,最多的缺額永遠留在偏鄉,惡性循環下造成行政負擔也重,更加速了教師外流的速度。

▲ 多個教師、家長團體及學生都到場參與,誠致教育基金會董事長方新舟也與會表達關切。曾千倚攝

與會的立委和教育局處長一致同意,為偏鄉留住人才,不能只靠燃燒老師個人的熱情,必須透過法制化及配套,依全國中小學數量來看,符合偏鄉定義的國中、小就占了三分之一,如何落實教育平權已成了當務之急。

長期以來,偏鄉小校在招聘教師時從第一招到第三招是常態,有時甚至招到第六甚至第八招還不行,校長、教務主任焦慮不已,經常只好動用個人關係,或情商退休老師上場代打,因此與會者多數同意透過專案聘任教師制度,任用在地的大學畢業生,鼓勵有心從事教育業的在地人士,這樣的師資相對來說會比較穩定,這已成為現實狀況下,不得不採用的妥協方案。

但一位長期待在偏鄉的校長私下表示,偏鄉老師需要考量人格特質,若是仍舊沿用過去的師培和考試制度,不能解決問題。這位偏鄉校長說明,專聘教師計畫,是介於正式老師和代課老師之間的一種位置,薪資待遇比照正式老師,關鍵是各個師培體系必須要改變培養師資和甄選老師的方法,找到人格特質符合的老師。若是仍舊是用過去的培育系統培育出一樣的老師,這些老師追求的也仍就是鐵飯碗,那麼偏鄉留不住人的現況不會改變。

今年五月,行政院審議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已排入立法院將在明天正式審議。教育部希望藉由專法訂定,針對偏遠地區學校寬列經費、彈性運用人事及提高教師福利等,完整規範於同一部專法,以改善偏遠學校在師資、行政和組織上所遭遇的各種問題,保障偏遠地區學童受教權益。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重點如下:

一、明確定義偏遠地區學校,使教育資源投入更為公平、集中。

二、降低偏遠地區學校合聘任的專任教師,應實際服務滿6年以上,才能提出申請介聘轉調,以穩定偏遠地區學校師資。

三、賦予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員額編制及人事經費運用的彈性。例: 未滿50人且採混齡編班的國小,教師編制得以生師配比5:1計算,但最低不得少於3人,避免縣市政府因財政困窘裁併學校。

四、明定偏遠地區設立分校或分班的基準,一定範圍內無國小且交通不便的村落,需設立分校、分班;或安排交通工具、補助交通費等方式。

五、提高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服務誘因,以穩定偏遠地區學校師資。例:提供外地教師宿舍並由中央補助相關費用。

六、寬列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經費。為發展偏遠地區學校而採取的措施,中央優先補助經費;超過基本編制員額的薪給、補救教學經費及住宿費用,另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落實平衡城鄉教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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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韻齡 王韻齡

王韻齡

親子天下記者

教育線記者,對教育政策觀察、現場故事和人物寫作有極大的熱情,以「一日媒體人,終生媒體人」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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