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延燒 教團籲借鏡韓國強化第三方支援機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聽會,討論校事會議議題。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以韓國改革經驗為例,呼籲強化教師保護機制、建立第三方專責支援與調解系統並完善申訴制度設計。
校事會議制度衍生濫訴、小案大辦等爭議,加劇校園對立與教師壓力。示意圖,聯合報AI生成。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公聽會,討論校事會議議題。代理教師工會理事長黃湘仙以韓國改革經驗為例,呼籲強化教師保護機制、建立第三方專責支援與調解系統並完善申訴制度設計。
黃湘仙說,以近期追蹤的案例來看,台灣一年內就發生四起校內教師輕生事件,引發外界對教師身心壓力的關注。她以韓國經驗為例指出,韓國在2018年至2023年間已有超過百名教師自殺,2024年通報亦有124人自殺或自傷,促使韓國國會於2023年修正多項法案,強化教師權益保障。
黃湘仙指出,韓國設有教育支援中心,設於二級行政區,負責校園法務、學生事件調查、行政支援及調解機制,可有效減輕學校負擔;此外,還設有教師地位提升與教育活動保護特別法規定,若家長明顯侵害教師教育活動,須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費用,並透過地方教育廳投入資源、建立「一校一律師」及AI支援等制度,強化教師保護機制。
黃湘仙表示,相較之下台灣相關配套仍顯不足,台灣在校事會議制度下,基層教師及行政人員承受龐大調查與申訴壓力,且家長提出申訴幾乎沒有成本,易衍生濫訴與校園對立。她認為,即使廢除校事會議,校園糾紛仍然存在,因此問題不在於制度是否存廢,而在於整體設計是否完善;相較司法制度設有誣告罪與敗訴者負擔費用等機制可防止濫訴,現行校園申訴機制仍有改善空間,應研議建立一定成本機制或防止二次濫訴的配套措施,並借鏡國際經驗,強化第三方專責支援單位與校園法務、調解功能,以減輕第一線教師壓力並完善代理教師保障。
民進黨立委范雲指出,教師確實必須接受合理監督與責任追究,但學校不應獨自承擔高衝突事件,更不應讓教師在面對惡意投訴、家長騷擾或教育活動受侵害時孤立無援。她指出,韓國設有教師保護委員會及教育活動保護制度,台灣可借鏡韓國制度,將高衝突事件透過專業機制外部化、程序化與調解化處理,例如設置教師保護委員會與相關保護制度,避免所有爭議都集中在校內處理。
范雲說,制度設計應在保障申訴權利與防止濫訴之間取得平衡,前端可針對匿名或欠缺具體事證案件進行過濾,並建立針對惡意、反覆或具騷擾性行為的處理機制,由第三方機制進行審議、調解與必要的保護處置。同時,制度也應兼顧教師與學生雙方權益,避免對立與壓力集中在學校行政端,讓教師能安心教學、學生也能獲得適當保障,維持教育現場正常運作。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表示,校事會議制度仍將持續檢討與精進,並審慎評估建立第三方調查機制的可行性;同時持續強化教師支持系統、法律協助等配套措施,強調教師無須因正當管教而感到畏懼。他也透露,目前正研議將法律諮詢納入教師支持系統,提供教師更完整的權益保障與專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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