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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守護第一線導師?從行政交辦到教育本質的省思
有時候,一場會議結束後,帶走的不是共識,而是壓力。名為「導師會報」,卻往往成了行政單位交辦百件瑣事的清單。從繳費單收取、家長代表調查統整,到校慶海報、班級場地佈置各項提醒。會後抱著厚厚一疊未整合公務,腦中盤旋的問題卻是:這一切瑣碎,真的都是我的工作嗎?
圖片來源: Pavel Danilyuk (Pexels)
本文重點摘要
- 一、導師的責任:教師法的定位
- 二、制度的矛盾:行政與導師的雙重辛苦
- 三、被稀釋的教育:從教學到場佈
- 四、心理學的視角:在不友善體制下自處
- 國中班級經營X高效教學資源專區
- 五、教育哲思的提醒:在世共存的理解
- 結語:願有人,也願自己
一、導師的責任:教師法的定位
《教師法》第三條指出,教師的職責在於「教學、研究及輔導學生」,並依法享有專業自主。換言之,導師的核心責任應是課業指導、品格陪伴與親師溝通,而不是無止境的行政補位。
然而在現實中,行政單位基於績效與任務分工,常將本應由處室執行的業務下放到班導。當「代收費用/回執聯」、「活動照片」、「外掃監督」、「秩序評比」、「生涯輔導手冊」全數落在導師肩上時,教師法所保障的專業主體性,也在無形中被稀釋。
導師的角色不該被等同於行政組員,更不該成為「最後一哩」的萬能外包。這樣的權力錯位,造成的不只是教師專業的邊緣化,更是教育現場的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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