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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增「教師身心調適假」,為何反引起更多質疑?
教育部預告將新增教師「身心調適假」,每學年可請3天,併入事假天數計算,超過7天才會按日扣薪,且可以小時計算,明定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之處分。看似體恤教師心理健康的美意,為何在教師界引來質疑?
教育部預告將修正「教師請假規則」,新增教師「身心調適假」。canva
教育部預告將修正「教師請假規則」,宣示為建構更友善的校園職場環境,近日要修正「教師請假規則」部分條文,其中一大重點是新增身心調適假,老師每學年最多可請3天,身心調適假的天數併入事假計算。若事假、家庭照顧假及身心調適假合計超過7天,才會按日扣薪。如果因此需要課務代理,相關費用由學校支付。
教育部近年察覺到校園身心健康的重要性,繼民國110年開放全台教師免費心理諮商、一年6次之外,也從民國113年8月起,開放高中職學生申請身心調適假,每學期最多可申請3天。近期又宣布將開放教師申請身心調適假,目的在「鼓勵教師重視自己的心理健康,如果察覺心理不適,可請假緩解壓力,進而更有效地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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