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師2度嚴重虐童僅解聘1年 家長炸鍋
不適任教師該如何處理?台中一名國小教師在13年前曾「用繩子把學生拴住」,卻只被罰6萬並未解聘。該老師13年來被指出2次不當管教,教評會先前卻只決議先解聘、一年內不聘用,引發民團及家長強烈抗議...
學生家長控訴陳姓教師不當管教,對教評會僅「解聘,一年不得聘用」決議難以接受,應永不聘用。聯合報記者陳秋雲攝
台中市大里區陳姓國小女教師13年有2次嚴重不當管教,被社會局兩度重罰。學校教評會3日決議「解聘,一年不得聘用」,讓家長與民代炸鍋,指教育局「放任」,目前還有5名不適任教師仍在教學,並批學校「包庇」,被重罰還辯稱教師沒有霸凌,要求陳姓教師應「永不聘用」,教局表示會綜判後決議。
陳師13年前,把學生當狗一樣用繩子拴住,甚至拉繩牽學生上廁所,家長拍下照片,老師被社會局罰6萬元,繼續在校教書。
學生家長指出,去年錄音蒐證,陳師稱學生「奴隸」,甚至「拍賣庫存學生」,把學生標籤化,另強餵食物、要爭吵的學生互打,旁觀學生嘻戲喊打,讓他的孩子身心受創,已有4名學生轉學。
人本基金會指出,今年3月校方開專審會議,認定陳師非屬霸凌,是「為學生好」、「班級經營」方式,家長不服提出申復。但社會局根據事證,訪談陳師生與學生獲得證實, 依違反兒少法開罰16萬元,學校5月3日才開教評會,決議「解聘,1年不得聘用」。
人本邀集學生家長及議員張家銨、王立任、林祈烽等人,控訴教育局放任不適任教師,指這名教師解聘1年後,又可以再考教師,有機會再任老師。議員指出,中市還有5名不適任教師續留在校園,有如5顆不定時炸彈。要求教育局不要再放任、息事寧人;家長則要求教育局嚴懲,終身解聘,以免再危害學生。
人本台中辦公室指出,該師被解聘1年,雖會被登錄到不適任教師系統,但1年屆滿後,名單也會移除,還是有機會回校園,要求應終身解聘。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學校教評會決議該師處以「解聘,1年不得聘任」之處分,讓不適任教師離開校園;1年後若該師想繼續從事教職,須重新參加教師甄選,不是無條件復職;教育局對不適任教師,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如違法一定嚴辦,維護學生受教權。
(本新聞授權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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