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教師團協訂工時補休 家長連署:寒暑假上下班打卡

高市教育局9月已核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校長協會提出之團體協約,教師如超過每日8小時工時,應給加班費或補休。家長團體上週也向教育局遞交連署書,表示為維護孩子受教權,要求老師上下班需打卡,寒暑假也不例外,高雄市教育局對此也進行回應...

高雄市家長團體上周五向教育局遞交連署書,若教師團體要落實每日8小時工時制,就要求「高雄老師上下班打卡,包括寒暑假」,捍衛孩子受教權。高雄市家長聯盟提供

高雄市家長團體上周五向教育局遞交連署書,若教師團體要落實每日8小時工時制,就要求「高雄老師上下班打卡,包括寒暑假」,捍衛孩子受教權。高雄市家長聯盟提供

高雄市教育局9月核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校長協會簽訂團體協約,教師每周出勤時數為40小時,超過8小時之工時應給加班費或補休。家長團體向教育局上周五遞交連署書,既要落實每日8小時工時制,就要求「老師上下班打卡,包括寒暑假」,捍衛受教權。教育局今表示,已商討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的加班費替代機制。

高雄市家長協會、高雄市各級家長會長協會、高雄市學習障礙教育協進會、高雄市家長教育志工協會及高雄市家長聯盟等主席,上周五連袂向高雄市教育局遞交連署書。

高雄市家長聯盟總召洪志和表示,100年立院初審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教育部隨後也修訂教師請假規則,明定教師在校服務時間,以每天8小時,每周5天40小時為「原則」,教師工作若由責任制轉為工時制後,如何規範教師的工時與工作內容成為一大挑戰。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高雄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簽訂團體協約中,對「教師出勤時間」規範,超過8小時的工時應給予加班費,若加班時數未滿1小時以1小時為計。學校因經費不足無法給予加班費時,應給予依加班時數乘1. 5倍計算補休時數。教育局19日已行文各校。

洪志和表示,身為家長,能了解高雄教師團體依法為高雄教師爭取權利,但是高雄獨步全國教育界,要依法落實每周40小時工時制,早上8點到下午4點,那家長只好本著「消費者」立場,檢視及捍衛孩子的受教權,基於權利義務對等的正確教育觀念,就是「要求高雄教師上下班打卡,包括寒暑假」。

家長團體們憂心,老師以勞工工時計算,超時部分便要求加班費或1.5倍補休,如不好好檢視及管制,恐將造成教育預算排擠其他重要教育規劃,以及校內正常上課斷層、代課品質及學生無法適應等,嚴重影響孩子受教權益。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黃雀華及高雄市各級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張簡智鵬,建議高雄市教育局必須好好處理,否則破窗效應擴及全國。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賢能表示,工會立場是為所有受僱者爭取權益,教師工時問題因牽涉複雜,所以並未在教師法明訂,只在縣市政府層級規範;過去教師曾有簽到、退,但各校在首長許可就免簽。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已在9月25日邀請校長協會、教師工會及家長協會等代表,研商討論高雄市高中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加班費替代機制,並獲致共識以本市高中以下學校教師為對象,採每月累計,核給1.5倍的補休時數,作為其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加班費替代機制,並期透過該機制鼓勵教師配合學生作息,營造優質校園。

教育局表示,現行教師補休如遇課務,通常以調補課或委託合格教師代課,並由請補休假的教師自付代課鐘點費。另為維持學校教學品質、保護學生受教權益,已函請各校應落實職務代理並維持必要人力,不得影響民眾及師生權益,不降低行政效率。考量教師工作以教學為主,現行規定上下班無需刷卡,教育局會持續責請各校強化校務管理、維護教學品質及確保學生受教權益。

連署書

高雄市家長團體發動連署,若教師團體要落實每日8小時工時制,就要求「高雄老師上下班打卡,包括寒暑假」,捍衛孩子受教權。高雄市家長聯盟提供

(本新聞授權來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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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如宜 許如宜

許如宜

聯合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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