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法律問題】學生告學校,該怎麼辦?這樣怎麼教小孩?

補考成績出來,小明竟發現學校規定:「因事假補考,超過60分的部分,以7折計算」。這樣一來,等於實際考了80分的小明,最後只能算74分。小明認為這樣的算法可能會影響升學,嚴重侵害他的權益,也是一個相當不合理的規定,因此決定對學校提告!希望學校撤回這個不合理規...

▲時報出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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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早期的「髮禁、襪禁」解除,到前陣子吵得沸沸揚揚的「冬衣制服服儀規定」,都在挑戰一些的校規規定是否合理。如果一名學生,認為在學校受到不合理規定處罰、或導致自身權益受損,他們可以告學校嗎?憑什麼?

事  件:國中生可以告學校嗎?

事件主角:小明、校長、大法官

事件時間:民國104年6月

事件地點:台中市

事件概要:一名14歲的國二生小明,因為媽媽不小心出車禍,所以期末考當天請假去照顧媽媽。各位先不要擔心,這不是什麼苦兒流浪記之類悲傷的故事。小明的媽媽最後順利地康復出院了,小明也快快樂樂地去參加學校的補考。

補考成績出來,小明竟發現學校規定:「因事假補考,超過60分的部分,以7折計算」。這樣一來,等於實際考了80分的小明,最後只能算74分。小明認為這樣的算法可能會影響升學,嚴重侵害他的權益,也是一個相當不合理的規定,因此決定對學校提告!希望學校撤回這個不合理規定。

只不過就是分數少了點,就氣到要對學校提告,這樣不會太幼稚嗎?一個普通國中生,真的有辦法對學校提告嗎?而且,國中生可以向學校提告嗎?

學生不就是應該遵守校規嗎?

校長:學校的規定,就有他的道理嘛

「唉!小明同學這件事,實在是……」校長一想起小明向學校提告這件事,就滿心無奈。校長表示,學校會規定「因事假補考,超過60分的部分要打7折」,其實有它的理由,畢竟請假缺席考試,如果分數還和準時考試的同學一樣,那對其他同學是否太不公平了?

校長也知道,小明一定會不開心,他也非常能同理小明的心情,畢竟他請假是迫於無奈,而且也很認真準備考試。但學校也是照規定做事,校長認為學校並沒有虧待他什麼,他不能只想到他自己。「說真的,就這一次考試成績,影響不了他什麼啦!他竟然跟我說學校這個規定不合理,要告學校!」校長不理解地表示。

一提起小明要向學校提起訴訟,校長微微動怒:「這小孩真的太任性了!據我所知,學生是不能針對校規這些既有規定提起訴訟的。畢竟,學生來學校,是來接受教育的,這是國家給的權利,也是義務。」校長認為,在這種義務下,學生們應該做的,是遵守學校的各種規定,好好聽老師的話、認真學習,而不是自己覺得委屈、不開心,就反過來批評這些規定不合理。

校長:這樣我要怎麼教小孩?

「拜託大家想想看,如果開放讓學生可以告學校,記個警告也告,分數不滿意也告,這樣我們要怎麼教小孩?」校長認為,如果學生想對學校提告就可以任意提告,那一定會造成老師教學上的寒蟬效應。這樣一來,不僅會壓縮老師的教育空間,老師或許也不敢對學生提出指教和管教了。

「大家要知道,為了要讓老師能夠有合理的教育空間,我們的法律才會規定學生不能夠對學校提告。這個時代,想要培育英才,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校長又舉了許多新聞上「直升機父母」層出不窮的例子,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支持自己的小孩做錯的事情。校長擔心,這樣的學習和教育環境,真的是最適合孩子的嗎?

校長:還想聲請大法官解釋?

「不僅如此,他竟然不接受法律的安排,執意聲請大法官釋憲,要大法官給他一個不能告學校的理由。」想到小明還想提請大法官釋憲,校長便激動起來。

校長希望小明好好想一想,來學校是來受教育的,不是來爭取權益的,如果要計較老師做的每一件事情,那這些在第一線教育者的師長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教導學生了。

學生為什麼不能爭取權益?

成績很重要這件事,不是老師教我們的嗎?

回想期末考那天發生的事情,小明娓娓道來:「期末考那天早上,因為我媽不小心出了車禍,緊急住院開刀,所以我就請假沒去考試,趕到醫院照顧我媽。」

小明表示,因為自己是單親家庭,媽媽出事,家裡也只有他能照顧,才不得已請假。後來媽媽康復出院了,小明也依學校規定回校補考。說到此處,他忿忿不平地說:「但我從來不知道,原來請事假補考,超過60分的部分,分數要被打7折!這種算法讓我班排名直接倒退10幾名,真的太不公平了!」

小明認為他不是故意缺考,媽媽車禍也不是他能控制的,為什麼卻要因為這樣不可控制的情況,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

小明也不能接受學校的說法,有點委屈地說著:「學校說這不過只是一次成績,但是他們有沒有想過,讓我們那麼在乎成績的原因,不就是老師教導我們的嗎?又要我們在乎成績,但又要我們不要爭取成績的權益。怎麼可以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為什麼學生不能訴訟?

因為這起事件,小明決定開學跟老師和學校抗議,希望他們取消這項不合理的規定。沒想到,學校竟然完全不受理。無可奈何之下,小明與媽媽討論過後,決定向學校提告。但此時小明才發現,原來學生是沒有資格向學校提起訴訟的。小明好氣又好笑地說:「當學校依據校規處罰你、記你過的時候,就算你覺得被冤枉,你也是完全拿學校沒辦法的喔!」

小明意識到這件事情之後,更加地生氣了。他想到公民老師上課時所教導的:

「如果人民的權利受到不合理損害,憲法都有給人民提告的權利。」

難道學生不是人嗎?如果遇到學校不公平的處罰、不合理的制度,就因為學生的身分,或者年紀太輕,便只能默默承受嗎?

小明這件事,在網路上也引發很多討論。許多網友表示,如果開放讓學生告學校,老師在教學上會有執行的困難,學生也可能會無法無天。但小明認為這樣的說法並沒有道理,他表示:「如果學生的要求不合理,解決的方法應是透過討論或法庭辯論,老師可以利用機會好好教育學生,告訴學生錯在哪裡,而不是沒收他反對的權利,叫學生乖乖聽話就好吧?

「我當然知道學生要接受師長的教誨、學習遵守學校和社會的規範。但萬一老師或學校犯錯,對學生進行不合理的規範時,難道我們真的要漠視學生的基本人權,不給他們向法院提告學校的機會嗎?」

身為14歲國中生的小明,振振有辭地說出自己的想法。他不認為開放之後,一定會天下大亂,況且也並非每一個人都會走法律程序。「所以,我一定要挑戰!要為所有同學的權利,聲請大法官釋憲!」小明勇敢地說著。

釋憲案判決結果

大法官會議討論後,認為:「可以,未來只要是學生,統統可以依法對學校提告!」

釋憲內容

學生和一般人民一樣,擁有言論自由等憲法賦予的權利。不能因為學校是教育現場,就向學生說:「就算學校校規違法,侵害你的身體自主權或言論自由,你也不能捍衛自己的權利,提起訴訟。」大法官認為這是不對的。所以,一般人擁有的訴訟權,學生也應該擁有。

人民法官你怎麼想?

A: 學生的本分就是要接受教育,應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範,不能挑戰學校權威。
B: 對法院提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學生也不例外,應該開放讓學生可以對學校進行訴訟。

大法官釋憲怎麼說?

1.學生的本分只有「服從」嗎?

想請大家先思考,如果你是接受小明釋憲案的大法官,你會怎麼判呢?學生要接受師長的教誨、學習遵守學校和社會的規範,固然沒錯。但萬一老師或學校犯錯,對學生進行不合理的規範時,難道我們真的要漠視學生的基本人權,不給他們向法院提告學校的機會嗎?在這樣學生的基本權利上,以及學校的管教的權力兩邊究竟該怎麼平衡?大法官又會怎麼想呢?

2.學生,現在可以告學校!

大法官會議認為:「未來只要是學生,皆可依法對學校提告!」為什麼大法官會做出如此判斷呢?

大法官認為學生就和一般人民一樣,擁有言論自由等憲法賦予的權利。如果學校校規違法,侵害學生的身體自主權或言論自由,如果學生不能捍衛自己的權利或提起訴訟,這是不對的。所以大法官認為,一般人擁有的訴訟權,學生也應該擁有。

3.學校或老師也可能會犯錯

在教育現場,學校或老師也會有犯錯的可能。學校所做的公權力,不一定只會對於學生的「受教權」產生侵害,也有可能產生其他權利的侵害,所以即使不是退學這樣的處分,也應該可以提起相關的訴訟。

法律與反思

大法官做出「學生可向學校提起訴訟」的解釋之後,很多人會擔憂,認為一旦開放讓學生可以提告學校,可能隨時有人會因為不服氣老師的處罰,向法院提告。這當然不無可能!所以大法官也特別提醒,如果學校的行為影響到的只是輕微的權利,例如考試成績只差1分,也不會導致不及格;或者是牽涉到學校本身的教育專業領域,法院都應該要給予學校比較高的尊重

另外,大法官會議放寬的,只是學生可以訴訟的權利。至於告學校能否告成功,最終還是要看法院如何決定。大法官認為,大家可以不用過度擔心。

*本文摘自時報出版《What The 法:法律誰說了算? 若你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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