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難?解析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多角磨合 桃源國中系列3

不過,薛曉華也指出,公家資源與民營單位合作,地方政府會需謹慎評估,如民間單位教育理念為何、雙邊能否良好合作,也涉及地方政府對實驗教育的態度。 關卡1:要建立多邊溝通與信任 促成一所學校轉型成公辦民營學校,需要多方有共識。地方政府若想將學校委由私人辦理...

▲ 公辦民營實驗學校是民間團體運用公家資源辦學,理想上能綜合民間創意與效率,但也因為結合不同文化,從轉型到辦學需要許多磨合。圖為花蓮公辦民營學校KIST三民國小。楊煥世攝

▲ 公辦民營實驗學校是民間團體運用公家資源辦學,理想上能綜合民間創意與效率,但也因為結合不同文化,從轉型到辦學需要許多磨合。圖為花蓮公辦民營學校KIST三民國小。楊煥世攝

台東延平鄉家長欲推動鄉內唯一一所國中、桃源國中轉型為公辦民營學校,遭地方政府駁回,引起外界關注,也讓人好奇實驗教育蓬勃發展之際,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如何發展?

台東延平鄉有部分家長眼見在地學生外流,並感受到鄉內桃源國小轉為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後,有更多資源與改變注入,對孩子的學習很有助益,因此想推動鄉內唯一一所國中、桃源國中也轉型為公辦民營實驗學校,但提案遭台東教育處駁回,引起關注。

公立的實驗學校分為「公辦公營」、「公辦民營」兩種。公辦公營是原有的老師團隊做課程轉型,公辦民營則是有新的辦學團隊帶著教育理念來承接一所學校。目前全台有83間公辦公營實驗學校,13間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公辦民營實驗學校成長相對慢,讓人好奇,能夠帶入民間不同教育理念與資源的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在轉型上有哪些關卡?地方政府、校長老師、家長們對於在地學校轉型,又可能怎麼看?

淡江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薛曉華,也是台灣另類暨實驗教育學會理事長,長期關注實驗教育的變化脈動。她表示,公辦民營是公私協力的概念,兩種組織有不同特性。民間組織行動快,學校系統的文化改變常比較慢,一些教師也可能較習慣安穩的文化。理想來看,公家資源與具創新、富彈性的民間單位合作,能為辦學帶來新的嘗試,學生也能用公立學費接觸到創新、特定的教育理念

不過,薛曉華也指出,公家資源與民營單位合作,地方政府會需謹慎評估,如民間單位教育理念為何、雙邊能否良好合作,也涉及地方政府對實驗教育的態度。

關卡1:要建立多邊溝通與信任

促成一所學校轉型成公辦民營學校,需要多方有共識。地方政府若想將學校委由私人辦理,需先邀請學者專家、地方社區人士、家長或相關人士等進行專案評估,舉辦公聽會、蒐集意見;又如台東延平鄉家長組成的推動小組,規劃到鄉內5個村巡迴舉辦說明會,希望能尋求更多共識,用民意跟地方政府溝通。

3年多前在台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舉辦的公辦民營行政人員與審議共識營上,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曾大千曾指出,公辦民營實驗學校的辦學者需考量在地居民的觀感,要讓地方人士相信,學校公辦民營後是更有彈性與創意、對學生更好的。當時也有與會者指出,談到學校要公辦民營,有些老師會擔心轉型後自己會更忙碌,或是有校長不想在自己任內讓學校轉型。各種衝突的聲音,都可能影響學校轉型

另就實際運作來看,公校委託私人辦理運作時,受託的辦學團隊和地方政府需簽定行政契約,就像在溝通彼此的合作方式,包含雙方應負擔的經費預算,具體績效指標,違約處理等都需載明。辦學上路後覺得哪些契約不適用,雙方都能提出需求做調整,前提是內容需要協商,並非由單方面決定。

由此來看,地方政府與受託單位間的互動緊密,如何建立彼此的信任就很重要。當地方政府在尋找委託合作的辦學團隊時當然也會審慎評估,「地方政府也要看民營單位(指受託的辦學團隊)好不好合作,」薛曉華說。

關卡2:主管機關要承擔責任與風險

台灣實驗教育聯盟法政部執行長魏坤賓分析,學校公辦民營,站在主管機關的角度,承擔的責任風險也高:「他(學校)本質上是公立學校,需關照學區內學童的就學權,地方如果反彈,回過頭來(地方政府)壓力很大。」

就如推動小組的家長希望桃源國中能轉型成公辦民營實驗學校,主張家長的教育選擇權,而台東教育處長林政宏受訪時也問:「今天若有家長不認同公辦民營的事,他是不是原本可以就近就讀,也要去別的學校念書?」(看更多:台東教育處長:先試新課綱再考慮實驗學校 桃源國中系列2

當地方主管機關把一所學校委託給私人辦學,如何保有公立學校、公家資源運用的合理性,又容納民間辦學團隊不同的教育思維與辦學模式,都需要磨合。

2017年11月,宜蘭公辦民營實驗學校、人文實驗中小學辦學引起爭議,宜蘭縣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決議要提早終止與人文展賦基金會(即人文國中小經營團隊)的契約,並提出人文國中小多項違規的報告,事件備受矚目。

當時的宜蘭教育處處長簡菲莉提及,有家長投訴學校拒絕入學,而公辦民營學校精神是零拒絕,也有家長陳情學校收費問題等。人文國中小與縣府的互動,學校的課程、人事、經費等問題,還有學生學習權等,反映的也是公辦民營學校會遇到的問題及地方政府的監督責任。

關卡3:辦學者要和歷任局處長、窗口磨合

如前述提及,公辦民營實驗學校模式下,地方政府和受託辦學團隊會有許多互動,但地方政府裡相關單位的人事更替頻繁,也會為辦學者帶來溝通困難。

一位長期關注台灣公辦民營實驗學校發展的學者表示,台灣公辦民營實驗學校的模式、制度運作應該已有相當的經驗,但目前的問題是,承辦相關業務的公務人員輪替快,難累積經驗。此外,局處長對公辦民營模式的了解、過去有無相關處理經驗,都可能影響對公辦民營實驗學校的態度。

現任銓敘部長、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教授周志宏深入研究公辦民營實驗學校制度。在他過去製作的介紹公辦民營學校法制發展的簡報中,闡述公辦民營學校的許多特色,像是政府硬體加上民間軟體、如特殊教育理念、特定教育哲學等,讓公校有多元化發展的可能;公校收費但有另類教育選擇,能實現人民教育選擇權。

然而周志宏在簡報中提到,公辦民營學校雖是公立學校,但不能視為一般公立學校,必須特別看待。意即,若是地方政府將公辦民營實驗學校視為公立學校,把學校評鑑、制度管理等,都想比照一般公校,那麼本來希望透過民間單位的理念與經營彈性、讓公立學校有所不同的期待,就容易又會回到現狀

公私合夥如何發揮綜效?

2014年實驗教育三法頒布前,台灣公辦民營學校已有脈絡,如1994年410教改當年由家長興學成立、而後隨地方相關條例成為新北市第一所公辦民營小學的種籽實驗小學;隨著2002年宜蘭縣制定公校委託私人辦理的自治條例,人文國中小、慈心華德福中小學成立。這些學校從教育理念、對待學生的方式都很不一樣,課程設計、教材也跳脫課綱,展現不同的教育可能,讓許多家長嚮往,也為台灣教育注入不同的能量。

實驗教育愈發蓬勃之際,多元教育理念能如何開展?公辦民營實驗學校的模式如何發揮公私合夥的綜效、讓孩子的學習更好?多角磨合下,有待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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