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發教育券?教育部長潘文忠:實驗教育是選擇並非主流

▲楊煥世攝

▲楊煥世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實驗教育有著特定教育理念,跟義務教育、國民教育最大的不同是並非「普遍」。他強調辦學者需有清楚的理念、並要有社會責任維護孩子的受教品質。

今年7月底,《親子天下》舉辦實驗教育論壇。教育部長潘文忠到場致詞時提及,實驗教育讓更多教育理念能在台灣被實現。

他是見證者。90年代,森林小學剛起步,當時潘文忠在台北縣(現新北市)擔任督學。沒有法治下、另類學校得透過行政協助處理學生學籍問題,創辦人因為辦教育差點入獄......潘文忠看見另類學校在草創時的艱辛,「我用『狂熱』來稱呼(這些辦學者),要實現特定教育理念,也邀請家長或孩子實踐教育上另類的選擇」他在致詞時說。

近30年過去,台灣頒布了「實驗教育三法」,另類教育辦學有了制度性的支撐。法源出現,實驗學校、各式自學團與機構快速增長、也有愈來愈多家長對實驗教育感興趣。站在提供國民義務教育的一軌,教育部如何看待與因應實驗教育的發展,以及家長、學生不一樣的教育需求?

實驗教育發展之際,近來也傳出有機構突然停招、辦學引發爭議,《親子天下》執行的實驗學校調查則顯示,辦學者在尋找師資上遭遇困難。而未有經費補助的機構、團體,學費也相對高,使人產生實驗教育是「有錢人才念得起」的印象。

長期在教育崗位,見證體制內外教育發展歷程的潘文忠,如何看這些關鍵議題?以下為專訪精華摘要:

Q1. 實驗學校學費兩極化,從公校等級到1年數十萬元皆有。有團體提出發教育券補助學費,以更落實教育選擇權的主張,有可能這麼做嗎?

從理念學校到實驗教育,基本上是讓家長跟孩子有另一個選擇。這種選擇的機會,應該要有個想法是、並不是政府通通鼓勵走這個選項。

提供足量且幾乎免學費的義務教育,是政府應該要做到的,如果在義務教育階段供應不足是政府失責。以目前的供應量,是全部國民都能在政府提供的量裡做免費教育,現在不會有孩子是想接受教育但讀不到,也應該不會讓家長有太大負擔。

但多年下來,大家覺得義務教育很嚴格,沒來就讀還要被強迫入學,尤其從教育基本法後,有些家長跟孩子會覺得應該要給選擇權,但這個選擇權不是強迫的,是從家長或學生的角度出發。國民教育現在至少有3軌,公立,私立,另外是實驗教育支持的理念學校。這樣比較呼應台灣民主社會,讓孩子有較多元的選擇。

是否發教育券的討論,也要回到實驗教育其實解開非常多所謂的規範,去支持其理念的實踐。家長是有主動性的,可以選擇要或不要。這種情況下、因為解開很多東西,付費或許會高出很多,譬如用更多的師資等。某種程度,我們說實驗教育過程中的可能也還在嘗試階段。

所以政府是「支持」但不是用鼓勵的方式、不是要你通通往哪個方向發展,那就不叫實驗教育。我們期待的是,實驗教育跟公校有許多交流跟激盪,期待更多公學也朝向讓孩子能更多元學習的制度。108課綱也顯示了這樣的概念不是只有在實驗教育才能實踐。

整個制度面來看,修法後,中央跟地方更有根據的能對實驗教育給補助。108學年有3000萬(註1)協助實驗學校、機構,辦理實驗教育課程研發、教學研習等。我們也希望辦學者在辦理實驗教育的過程能不斷發展,像師資培育,只是因為實驗教育多元性高,協助各單位發展的過程我們也要留意不要把他規格化。

我們希望在義務教育、國民教育範疇下讓家長有另外一個選擇,但並不是透過各種資源把實驗教育變成主流。 

Q2. 實驗教育畢業生若在台灣要讀大學,不需紙筆測驗的特殊選才管道最適合他們。近兩年特殊選才管道的總名額維持在全國學士班招生比例1.5%,未來有可能開放更多嗎?

實驗教育三法修法,一方面是延展到高中階段,不要讓這個階段完全沒有辦實驗教育的可能修法後到大學都可以辦實驗教育。這些(選擇實驗教育的)孩子不是依照課綱,而我們希望高中、大學階段有機制在,讓孩子持續選擇(實驗教育)時不會中斷,但(高中、大學階段)辦理是否普遍,我會提到,實驗教育就不是普遍,「普遍」是指我要升學時就有一套制度可以往前走。

到大學(實驗教育)一定會更不普遍,目前為止還沒大學開始申辦(實驗教育),這我們不能強迫,但在大學選才,我們鼓勵大學開辦特殊選才,已經有五十多所學校開辦。

辦特殊選才的學校會擴充,但一個學校不會用太高比例做特殊選才,不然又變成主流。我不斷提醒,實驗教育是另一種選擇,但政府不是用鼓勵的,因為實驗這件事,大家都知道實踐過程中有種不是普遍的概念,選擇這事情對家長也是挑戰。 

特殊選才當中有多少是來自實驗教育的孩子,會是未來政策參考,而現在實驗教育畢業,在高中階段完成實驗教育要繼續升學、來登記特殊選才的比例人數不多,這部分我覺得是可觀察。

對於現存大學把中心、科系院所變成實驗教育的大學,我們應該說樂見,要辦的話本身要有清楚特定教育理念,我們是讓準備好的主體辦理,而非由政府機關賦予你責任,就要去弄一個。

實驗教育相關法制,這幾年政府立法、修法可以看出支持,但還是在一個概念:有需求的、特定理念者想實踐有需要的、適合的家長與孩子做選擇,我想這是實驗教育蠻核心的概念。

Q3. 「實驗教育三法」實施後,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近來也有實驗教育機構招生一年即停招,影響學生權益。實驗教育機構該如何管理、評鑑?

學校、團體等辦理實驗教育要提出整體的計劃,我們會提醒審核的主管機關,審核計畫時務必要注意「永續性」,因為辦理實驗教育不像商家,今天開門、明天不打算做生意。孩子進場,就有學習跟後面銜接的問題。

我們對實驗學校也有評核的機制,這不同於公學校務評鑑,會從其特定理念做了解,才不會用一個不適合的框架去看他。我想任何辦理教育者都有個責任,就是要確保孩子的受教品質。從評核結果,主管機關較能察覺實驗學校是否依照他特定教育理念,執行當時通過的計畫。

一般要通過實驗教育辦學,申辦者要提出完整辦學計畫,包含課程、上課方式、地點,當然特定理念應該是關鍵。特定理念辦學到底怎麼規劃實踐?這個應該要查核。

實驗教育辦理者必須要為學生的受教品質負責,主管機關也要為學生的受教權益做維護。陸續有幾個辦理實驗教育的學校中途停辦,有招生困難,一開始大家都盡量支持他們,讓他們可以實現(理念辦學),但辦理後就是有社會責任,有對學生跟家長的責任。各級主管機關,也要從上述的制度確保學生受教品質,把關孩子的受教權益,但進行訪視、評核,(主管機關也)要有個概念是並非把實驗教育規格化

 Q4. 實驗教育體系如華德福、蒙特梭利在國際上已有歷史悠久的師培和認證系統,教育部在台灣的教師資格檢定上,是否有可能認可這些資格?

關於職前的培育,我們有請師藝司跟實驗教育團體討論,可能有幾個模式。

一種是師培課程加入實驗教育、特定教育理念的元素內容,經培育後、參加教師資格考、至受認可的實驗教育機構實習,能取得國家認證的正式合格教師證。拿到的證書,老師可以繼續在實驗教育的學校服務,但若要轉至公立學校,那張證書是可通行的。

另一個研議方案是,修習已受認可機制核定的特定實驗教育師資培育(如華德福、蒙特梭利)的課程,經過現行教師資格考試後至實驗教育機構實習,並取得正式合格教師證。

還有一個研議方案是,師資生修習已受認可機制核定的特定實驗教育師資培育課程,經過特定實驗教育教師資格檢定後,取得特定實驗教育的教師證書,但此證書只能用於該實驗教育機構,無法與一般教師證書通用。

師培認證有國家教師品質保證的用意,就像義務教育國民教育是政府主要的責任。考量實踐特定理念的老師,如果完全照著我們的(指國家師培認證)會覺得不符他們的需求,所以現在師藝司跟師培單位還有幾個推動實驗教育的團體在評估。

我自己評估有點兩難。實驗教育讓辦學單位比較能海闊天空的找師資,因為特定理念有好多種,你沒辦法培養出單一的師資,這是困難的地方。

如果是確保讓老師有更好的教學,教學專業知能的發展,不管在一般公校,實驗教育都非常重要。教育部委託政大成立台灣實驗教育推動中心,利用寒暑假規劃專業成長,讓老師們增能;教師專業成長課程也要審慎規劃,免得把實驗教育的理念變得制式化。

註:據教育部提供資料,教育部國教署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實驗教育要點」,補助各地方政府、公(私)立實驗教育學校、實驗教育機構,辦理實驗教育課程研發、課程實施、教學研習及所需經費;108學年度計補助3044萬5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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